云南昆明电子政务机房防火墙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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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机房防火墙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采购编号:YNBCZB-****BS- ***C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对电子政务机房防火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代理。按照法定程序开标、评标工作已完成,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成交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NCDN**Y磋商报价:******.**元服务期限:*年项目交货期限(日历天):****年*月**日前质量承诺: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产品名称:防火墙;数量:*台;型号:USG****地址:云南省保山市工贸园区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楼第二成交候选人:中******社会统一信用代码:*****************L磋商报价:******.**元服务期限:*年项目交货期限(日历天):**日历天(****年*月**日以前交付)质量承诺: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详见质量承诺函)地址:昆明市北京路第三成交候选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B磋商报价:******.**元服务期限:*年项目交货期限(日历天):****年*月**日前质量承诺: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岫东路***号采购预算:**.*万元。*、磋商小组名单:杨林、赵永杰、李祖燕(采购人代表)。*、以上采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磋商申请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磋商申请人应先将书面材料交与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对异议进行回复,磋商申请人对回复结果不满意的,方可向同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公告发布*个工作日(***.******.***)后,请本次磋商的相关企业到******办理有关事宜。在此,衷心感谢各磋商申请人的积极参加与支持。*、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合计:人民币****.**元,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本公告将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采购人: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人:黄先生电话:***********采购代理:******地址:隆阳区永昌路保龙龙庭院一栋***号联系人:段先生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