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尉氏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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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受尉氏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尉氏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尉氏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主任:申海森 评标委员会成员:裴保安、刘天煜、张俊英、韩卫峰(采购人代表) 四、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号世玺中心****室内 中标金额:*******.**元 质保期:*年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供货安装期:**日历天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见附件 五、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六、代理费的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现金或转账)。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尉氏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尉氏县尉州大道东段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室 八、公告期限: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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