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尉氏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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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受尉氏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尉氏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尉氏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主任:申海森
评标委员会成员:裴保安、刘天煜、张俊英、韩卫峰(采购人代表)
四、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号世玺中心****室内
中标金额:*******.**元
质保期:*年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供货安装期:**日历天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见附件
五、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六、代理费的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现金或转账)。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尉氏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尉氏县尉州大道东段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室
八、公告期限: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