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自治区公安厅803工程设计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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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自治区公安厅***工程设计二、项目编号:GXZC****-G*-*****-KWZB三、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路*号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联系人:余静 联系电话:****-******* 传真:****-*******五、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六、更改日期:****年*月**日七、现有如下更改:原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需同时具备基坑支护设计资质)”更改为“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完成本次招标范围所有设计内容的综合能力)”。其他内容不变,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八、公示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