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至2018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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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至****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行政区划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公告发布时间****-**-** **:**采购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中区县街***号,联系方式:杨先生,****-*******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号*楼,联系方式:李刚,****-*******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杨先生,电话:****-*******项目包个数*各包描述附件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号*楼磋商文件售价(元)***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号*楼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号*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号*楼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一、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大写(陆仟圆整) 二、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合同约定)。 三、保证金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均可: (一)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代理机构对公账号,应当将上述票据资料在开标时当面不密封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且得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认可。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到代理机构对公账号。中标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将上述票据资料当面不密封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科)且得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认可。 (二)供应商以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金 额:****元(陆仟圆整) 交款方式:公对公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女士 咨询电话:****-*******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市中区支行 银行账号:***************** 交款方式:公对公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交款截止时间: ****年 *月 ** 日下午**:**时(北京时间) 换取收据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下午**:**时。(北京时间)递交磋商文件当日带上保证金银行缴款凭证盖上鲜章备查。 *、备注栏注明:“(包号)(采购项目编号)投标/履约保证金”。 四、保证金退还 *、退还投标保证金票据时,供应商应当出具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代理机构财务科当面退还。 *、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标会结束后,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见附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如果未递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付,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要求,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自行协商。 五、项目因第一次采购失败后,继续采购的,供应商已参加第一次采购且缴纳规定数额的项目保证金的,该项目继续采购时,该供应商的项目保证金顺延至第二次采购,不再重新递交项目保证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询问与质疑均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和答复。 *、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的询问与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和答复,询问与质疑的内容需要采购人答复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请采购人回复后,由代理机构统一答复。 *、供应商的所有询问、质疑以书面形式并现场提交以外的其他形式提出的,不予受理和答复,即便有答复的,答复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除当面递交以外的其他递交形式(如快递、邮寄、电子邮件、微信等)递交的供应商询问、质疑。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询问、质疑,由此而造成的供应商权利失效和其他各类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询问、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刚。联系电话:****-*******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号*楼 供应商没有依法进行质疑的事项,直接提起投诉的,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乐山市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预算金额(元)******采购品目名称行业划分O***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对档案进行分拆卷并整理和校核页码; (*)、档案条目录入; (*)、全文扫描(禁用拍照方式); (*)、图像处理(去污、纠偏、倾斜度校正等工序); (*)、图像质检及存储; (*)、档案扫描数据分件; (*)、档案管理系统机读目录页数校核及修正; (*)、加工成果全文数据批量入库挂接档案业务系统(四川省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打印归档文件目录,档案还原装订,档案装盒入库上架; (**)、提交成果数据光盘介质一式二套; (**)、对未归档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其它补充事宜详细采购文件以正式的磋商文件为准备注采购公告期限:*工作日PPP项目标识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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