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年产1000套钣金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名称:年产****套钣金件项目
*、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凯勒路**号*
*、建设单位:扬州******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苏******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万元,租用扬州******,位于槐泗镇凯勒路**号*已建闲置厂房作为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厂房面积为****平方米,购置折弯机、剪板机、锯床等设备,建设“年产****套钣金件项目”。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套钣金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水体。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扬州******化粪池预处理,经扬州******已建规范化污水接管口接管至汤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废气:项目喷漆房废气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再经**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锯床、卷板机、折弯机等设备,本项目拟采用的噪声治理措施: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震动小的设备;在产噪设备机组下垫橡胶减振;在总平面布置中注意将产噪设备集中布置,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阻隔,以减少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金属尘渣、焊渣、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及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金属尘渣、焊渣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清洗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年*月**日-****年*月*日在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承诺文件: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号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