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呼图壁县石梯子乡9号建筑用砂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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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年*月**日委托乌鲁木齐中科******承担“呼图壁县石梯子乡*号建筑用砂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详情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乌鲁木齐中科******于红兵,联系电话:***********。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呼图壁县石梯子乡。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hbcyxh/xxgk/******/hjyxpjgzcygs/******/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永兴路桥(集团)******
地址:呼图壁县锦华大道**号A区*-***、***号
联系人:张玉清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乌鲁木齐中科******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号
联系人:于红兵
联系电话:***********
邮箱:******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个工作日。
附件:*号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新疆永兴路桥(集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