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房产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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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扬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项目名称江******高邮市盂城路***号-*(垂直的上中下各一间)房产转让项目编号GYCQ****-**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批准单位: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文号:《高邮市政府办公室办文单》(****)政字***号(请示类):批准日:****年*月**日 挂牌日期起始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方名称江******标的物概况位于高邮市盂城路***号-*处商业房产。房屋所有权证:邮房权证高邮字**********号(该证含***号-*和***号-*两处房产,建筑面积共计***.**平米)。土地使用权证:邮国用(****)*****号(该证含***号-*和***号-*两处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平米)。待房产成交并转让后,分割土地证和房产证,实际面积以分割后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载明的面积为准。意向受让人请自行了解高邮当地房产买卖相关政策。 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江苏苏******评估报告书编号苏地行GY个房估字****-***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高邮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特别事项说明*、 转让房产载明所有人为:江******。*、 上述房产成交后,房产所有权人及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 ***号-*房产已经出租给他人,年租金七万元,租期至****年*月**日,买卖不破租赁。*、 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标的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转让参价考***万元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一、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二)意向爱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三)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备查文件 一、《高邮市政府办公室办文单》(****)政字***号(请示类);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三、转让房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表;四、转让房产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 其 它 说 明一、现场查看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现场查看地点:高邮市盂城路***-*号,***-*号房产(自行查看)。 。二、转让方式: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将视公开征集情况,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竟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出价高者得、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竟价时间:****年*月*日(星期三)下年*点:地点:高邮市长生路**号第三开标室。三、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应在****年**月**日**:**前,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高邮市长生路**号)提交报名材料。(周一至周五报名时间:上午*:**-**:**,下午**:**-**:**)(一)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报名材料:*.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法人))(原件);(*)《竟买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让方认为竟买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材料:(*)竟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自然人)》(原件);(*)转让方认为竞买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二)交纳交易保证金:公告期满,我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经审核合格后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收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通知的*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不计银行同期利息)。*.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高邮环城路支行 账 号:******************.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高邮盂城支行 账 号:*********************.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高邮支行 账 号:******************.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屏淮支行 账 号:**********************保证金联系电话****-******** 四、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竞价:(一)逾期未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二)逾期未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竟价资格的其它情况。五、意向受让方资格一经确认,即被视为己知悉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和《国有资产成交合同》的全部内容,并愿意按照交易所相关竞价规则及程序参与竞价。六、收费标准:(一)相关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收费详情(http://***.******.***.cn/jyzn/sfbz/******/t********_*****.html)。 (二)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银行同期利息)。 联系方式联系人:崔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地址:高邮市长生路**号三楼土地及产权交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