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民丰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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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年*月,民丰县住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委托新疆大域******承担了“民丰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民丰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完善民丰县贫困户中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新建**个贫困户集中村收集站设施、新建*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安迪尔乡位于安迪尔乡西北侧县道***公路南侧***米处的沙漠荒地,距离安迪尔乡*.*千米,场址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北纬**°**′**″,总占地面积为*.**万平方米,其中近期填埋场面积为*.**万平方米,远期填埋场面积为*.**万平方米,近期处理生活垃圾*吨/日,远期处理生活垃圾为*吨/日。叶亦克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中心镇区东北方向*km处,其汗兰干村东南侧*千米处沙漠荒地、生活垃圾运距**千米,场址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北纬**°**′**″,总占地面积为*.**万平方米,其中近期填埋场面积为*.**万平方米,远期填埋场面积为*.**万平方米,近期处理生活垃圾**吨/日,远期处理生活垃圾为**吨/日。萨勒吾则克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中心镇区东南*千米处的沙漠荒地,生活垃圾运距*千米,场址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北纬**°**′**″,总占地面积为*.**万平方米,其中近期填埋场面积为*.**万平方米,远期填埋场面积为*.**万平方米,近期处理生活垃圾*吨/日,远期处理生活垃圾为*吨/日。
建设内容:
(*)新建安迪尔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座,总库容*.**万立方米,使用年限**年;
(*)新建叶亦克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座,总库容*.**万立方米,使用年限**年;
(*)新建萨勒吾则克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座,总库容*.**万立方米,使用年限**年;
(*)新建垃圾收集站**个(**个村,每村各*个),新购置垃圾桶****个;
(*)新建填埋场值班室三间(每个填埋场配置一个)于垃圾专用道路旁;
(*)新建安迪尔乡填埋场***米垃圾专用道路(路宽*米砂石路面);新建叶亦克乡填埋场***米垃圾专用道路(路宽*米砂石路面);新建萨勒吾则克乡填埋场***米垃圾专用道路(路宽*米砂石路面);
(*)安迪尔乡新建防风固沙网格*****.**平方米,防风固沙网格沿绿化带和进场路;叶亦克乡新建防风固沙网格*****.**平方米,防风固沙网格沿绿化带和进场路;萨勒吾则克乡新建防风固沙网格*****.**平方米,防风固沙网格沿绿化带和进场路。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民丰县住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赵江波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大域******
联系人: 李涛
电话:****-*******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hbcyxh/xxgk/******/hjyxpjgzcygs/******/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在**个工作日内通过公众意见表的方式(见附件)向我单位和新疆大域******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民丰县住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