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鲁山县交通运输执法局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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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方大******受鲁山县交通运输执法局委托,就鲁山县交通运输执法局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鲁山县交通运输执法局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LZC****-Bg***;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由孙学中、杨振祥、赵磊、张全生、姜国勤*位专家组成。
四、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鲁山县;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元;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车站安检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用户操作培训、竣工验收、质保、售后服务等。
*、供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质量要求:合 格;
五、评标结果:
资格评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委首先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并查验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具竞争性,不再进行下步评审。
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六、招标人联系方式:招 标 人:鲁山县交通运输执法局
联 系 人: 安先生 联系电话: ***********
地 址:鲁山县交通运输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 ***********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康宁街交叉口威斯顿广场**楼[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