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工伤认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集体讨论案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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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陕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宝人社函〔****〕***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小组****年*月**日集体讨论的工伤认定案件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天(*月**日-*月**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反映情况。人社部门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决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等情况。
通信地址:岐山县朝阳路**号(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
联系电话:****-*******(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
办公地址:岐山县社保中心三楼***室
附件:****年工伤认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集体讨论案件清单
*月.xlsx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