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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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江西******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选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以含铜、锌、锡、镍、金、银等工业废渣、污泥、烟尘灰等多金属原料为原料,提取有价金属,建设铜冶炼系统、镍回收系统、锌回收系统、铅锡铋冶炼系统、稀贵金属回收系统等回收生产线,年处理能力为**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
联系人:江福和
电话:***********
通信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江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s/*qjSUPJ*vXlBaLGo__*tZFQ 提取码:**l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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