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西禁止公立医院承包、出租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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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转变药学服务模式,提高药学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月**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加强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坚持公立医院药房公益性,禁止公立医院承包、出租或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方案》提出,推动实现药学服务模式“两个转变”,即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从“以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转变为“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以重点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参与临床用药为中心”。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建设管理。坚持公立医院药房公益性,禁止公立医院承包、出租或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鼓励医疗机构根据需要建立静脉用药配置中心,将静脉用药进行集中配置与供应。《方案》要求,医疗机构要落实临床药师制,按照规定配备临床药师。临床药师为门诊和住院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合理用药指导,参与疑难感染性疾病、恶性肿瘤等疑难复杂疾病的药物治疗和会诊,提供多学科诊疗服务,逐步实现药学服务全覆盖。鼓励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重点面向患有多种疾病、使用多种药品的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服务。《方案》提出,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县级医疗集团在优先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的前提下,实行药品采购“五统一”管理,实现同县同药同质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