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转: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的函 - 中国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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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函〔****〕**号 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国性社会团体: 现发布《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事项须知》,该须知已登载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cn)。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团体,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材料,于****年*月**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月**日前报送我部(脱钩后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请直接将年检材料报送我部)。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调整规范会费标准,主动降低偏高收费,禁止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并在年检材料中如实填报调整规范收费情况。 已脱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资〔****〕**号)要求,在提交年检材料前编制包括国有资产和暂按国有资产管理的资产在内的资产报告,并在网上填报,不再需要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接受年检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对社会团体填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社会团体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严格按时限要求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我部。 为加强年检的监管效果,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我部将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社会团体年检材料所涉事项,并结合实地抽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确定社会团体****年度年检结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对未在*月**日前报送年度报告的社会团体,将移交执法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发现填报的年检材料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社会团体,我部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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