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价格评估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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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象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采矿权价格评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NBJX******G;二、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预估金额*采矿权价格评估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万(单个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万)三、供应商资质要求:(一)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特定条件:*、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领取标书时间、地点及方式:*、发售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下午**:**—**:**。*、发售地点:供应******(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号苍水大厦*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五、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注: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七、投标、开标地点:象山县国土资源局**楼会议室。八、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之前缴入指定账户。不现场收取、不开具收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银行帐号:**** **** **** **** *九、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象山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开明街***号苍水大厦*楼联系人:施周艳、杜宏发、杨迪TEL:****-********、***********(技术咨询) FAX:****-********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