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66名职工获得26.88万元“大病补助”专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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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新闻中心 今日石狮**名职工获得**.**万元“大病补助”专项救助日期:****-**-** **:** 字号: 大 中 小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石狮市总工会了解到,有**名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获得“大病补助”专项救助,共计******元。目前救助金正陆续发放中。  据了解,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除了“普通病补助”制度,****年起新增“大病补助”制度。石狮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因患大病住院,经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医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再扣除参加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普通病补助”后,在一个互助周期内净自付仍达****元(含)以上,可享受省总工会“大病补助”,工会将通过职工医疗互助“大病补助”资金按档给予定额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起补助标准也有新调整,职工大病补助标准由八个档级调整到十个档级,最高补助额度由*万元提升至**万元。且职工大病补助金不需要职工另行申请,由石狮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办事处帮忙向上级申报。  (记者 庄玲娥 通讯员 许紫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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