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年产50万套工业五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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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爱姆卡(天津)******年产**万套工业五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邮箱:******.cn传真:***-********通讯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号投资服务中心B*环境保护局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爱姆卡(天津)******年产**万套工业五金件项目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信息公开后,我局将要求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各方意见明确予以采纳或不采纳的处理意见,并对环评文件进行修改。项目名称:爱姆卡(天津)******年产**万套工业五金件项目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亨通路*号建设单位:爱姆卡(天津)******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津环******项目概况:该项目******空置厂房,新增数控车床、冲压机、湿式磨床、湿式切割机、连杆机、抛光机、台式钻床、走心机、移印机等设备**多台套,进行工业五金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工业五金件**万套。该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该项目已建成,无施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一)该项目焊接、抛光、激光打标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进入*套布袋式过滤器处理,最终由*根**米高排气筒P*排放;点胶、移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非甲烷总烃),经收集进入*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根**米高排气筒P*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收集进入*套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最终由********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车间密闭并保持负压状态,同时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及达标排放。上述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相应标准限值,VOCs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相应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相应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相应标准限值。(二)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总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三级标准。(三)该项目噪声主要为车床、数控机床、焊机、冲压机、切割机、抛光机、带锯、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排放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四)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含废油墨桶及环己酮桶等)、试验废液、废清洗液、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光氧管、废含油抹布等)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年修订)、《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要求,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 相关部门意见: 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关于爱姆卡(天津)******年产**万套工业五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