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年产300万平方米染色木皮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begin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万平方米染色木皮项目德清县洛舍镇木皮市场*幢*-*号************基于良好的市场行情,拟投资****万元,选址于德清县洛舍镇木皮市场*幢*-*号约****平方米的空置厂房,购置各类染缸、裁边机、整平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实施染色木皮生产项目。该项目预计****年*月运行投产,正式投产后可形成年产***万平方米染色木皮的生产能力。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以及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类型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周围环境属于非环境影响敏感区,因此本项目可不进行公众参与。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本项目营运期无工艺废气产生及排放。(*)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县洛舍******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东、南、北三侧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号德清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