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智能化小型农业机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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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智能化小型农业机械加工生产 建设地点: 西海岸新区胶河管区黄岛区柏丰路东、西下泊村南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胶河管区柏丰路东、西下泊村南侧,占地面积****.**㎡,建成后年产智能遥控微型农业机械****台,包括智能遥控微型耕机****台,智能遥控微型除草机****台,智能遥控微型打药机****台。主要设备:剪板机*台、冲床**台、弯管机*台、二保焊机*台、二保送丝机*台等设备。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加强清运管理,留存清运协议和记录(包含时间、经办人、外运地点等);旱厕等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要求。项目车间设置**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昼/夜≤**/**分贝)。 (四)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金属下脚料、焊渣、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其暂存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五)做好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组织好施工期全过程的管理和建筑施工排放污染物的申报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外运堆肥。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在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工地边界设置*.*米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防止物料、渣土外泄。施工场地内车行路径应采取铺设钢板、混凝土等措施;主干道须硬化。工地现场须每天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必须进行除泥、除尘的清洗;场界扬尘浓度满足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合理安排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声敏感点的影响。不得在夜间**时至次日*时前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禁止在夜间进行爆破施工。如因工艺需要确需夜间施工必须报请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后方可施工,要取得公众谅解。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中的标准。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黄岛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双珠路***号 邮政编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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