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智能管控设备新增及改造的澄清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投标单位:经采购单位确认,SZTLZ****-G-***-A号高速公路智能管控设备新增及改造(三期)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自****年*月*日起执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同时停止执行。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同时停止执行,如在开标前有最新文件规定,按照最新文件执行。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作修改的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通知! 苏州天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