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义务教育学生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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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生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采购HCZC****-G*-*****-GXHF(重)
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受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义务教育学生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义务教育学生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采购HCZC****-G*-*****-GXHF(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义务教育学生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广西政府采购网(***.******.***.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发布公告。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评标委员会名单:韦玉匀(组长)、韦日文、韦彩悦、葛展翅、兰玉梅、申长宝(业主评委)、陶钟(业主评委)
五、中标信息:
D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号南宁高新区软件园二期*号楼***室
*.折扣:**%。
*.配送期限:配送期限*年(签订合同之日起到 ****年*月**日止)。
W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号南宁高新区软件园二期*号楼***室
*.折扣:**%。
*.配送期限:配送期限*年(签订合同之日起到 ****年*月**日止)。
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每个分标招标代理服务费分别根据每个分标一年预算金额按发改价格〔****〕***号文件“服务类”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号)“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方式为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具体收费如下:
D分标:*****元
W分标:****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屏山南路***号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新区(公务员小区)*栋A单元***号
项目联系人:费工 联系电话: ****-*******
*.监督单位: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大桥路**号 电话:****-*******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或******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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