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河道治理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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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正建设******受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栾川县潭头镇大坪村河道治理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谈判,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一、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大坪村河道治理项目*、采购编号:****-**-**、项目地点:栾川县潭头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投资:约*******元*、计划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三、谈判信息:谈判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分整谈判地点:陕西国正建设******栾川办事处(栾川县大南沟社区双城门业四楼) 谈判小组名单: 高静、王彦锋、张学武四、成交信息:成交单位:******成交金额:*******.**元项目经理:朱永生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 购 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地 址:栾川县潭头镇联 系 人:刘先生电 话:***********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地 址:栾川县大南沟社区双城门业四楼联 系 人:史先生电 话:****-********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