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浚县产业集聚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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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产业集聚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二次)开标活动于****年**月**日**时**分在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准时召开,评标工作在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进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浚县产业集聚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HNSJXX(****)***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采购内容:智慧园区展厅、CRM、商务通商务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平台。(具体以采购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二、评审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三、中标结果如下: 中标单位:******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湖心岛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正商木华广场*号楼B座***号 中标报价:*******.**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四、开标时间及评标委员会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名单:康建华、刘波、张勇、索宪法、薛杰 五、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和媒体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本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浚县)》”上发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文件所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伍万贰仟陆佰陆拾伍元整。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浚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浚县天宁路与衡山路交叉口西**米路北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 址:浚县黄河路公安局对面三楼 联 系 人:单女士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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