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玛湖1井区白碱滩、百口泉、上乌尔禾组油藏试验水平井开发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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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于****年*月*日委托中勘冶金勘******承担了“玛湖*井区白碱滩、百口泉、上乌尔禾组油藏试验水平井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主要内容如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玛湖*井区白碱滩、百口泉、上乌尔禾组油藏试验水平井开发工程*.建设地点:项目区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西北距克拉玛依市高新区(白碱滩区)**km,西距克拉玛依市城区**km。*.建设内容:将玛湖*井区内的***口探井、评价井转为开发井,新部署*口开发井,新建产能**.**×***t/a,配套建设油气集输设施,提高区块的采出程度。*.工程投资:*****.**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