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福建省永安市上鱼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采矿权拍卖出让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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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福建省永安市
上鱼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采矿权拍卖出让
交易结果公示
永矿出让公示〔****〕*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对福建省永安市上鱼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采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出让项目的基本情况
矿业权名称:福建省永安市上鱼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采矿权
发证机关: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点位置:福建省永安市西洋镇福庄村
矿区各拐点坐标(CGCS****):拐点号***.******.***.***.******.***.***.******.***.************.****开采深度:由+***米至 +*** 米标高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二、出让方式,成交时间、地点及成交价格
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
成交地点: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住建局办公楼后楼三楼)
成交价格(人民币): 叁仟万元整(¥********元)
三、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巫朝旭
注 册 地 址: 永安市燕江中路**号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矿业权成交价款缴纳时间、方式,申请登记时限
成交后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按规定进行结果公示;在公示无异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永安市自然资源局签定《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前买受人须缴清本次出让前期地质工作费用**.**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缴交方式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执行。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不成交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未缴足前期地质工作费用及采矿权出让收益,视为违约,竞得人已缴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异议申请方式及途径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向永安市自然资源局、福建******反映。反映情况须签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的信件及电话不予受理(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南路***号、福建省永安市永乐路永乐家园*幢*楼
联 系 人:胡先生、小施、小赖
电 话:****-*******、***********、***********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 ******
****年*月**日
相关项目: 福建省永安市上鱼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