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废旧金属循环利用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市******废旧金属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废旧金属循环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垭镇 三、建设单位:绵阳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 五、项目概况:绵阳市******于****年在绵阳市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垭镇实施废旧金属循环利用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办理环保手续,项目租************地块,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分为生产区和仓储区两个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破碎车间*座(分为破碎区域与分拣区域,设置破碎机、分选设备等)、打包车间、仓储车间等,配套建设沉淀池、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公辅工程。建成后。建成后,年生产能力达到**-**万吨。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员工洗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松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GB*****-****)一级B标后排入涪江;龙门剪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车间、打包车间、破碎车间均应采取密闭措施,破碎机运行时密闭,破碎粉尘经风机抽取后进入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气割工序设置于车间内,并设置移动式废气净化器处理气割烟气;厂区须设置喷淋装置,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车间地面须及时清扫,上述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按报告表要求,以破碎车间及原料车间边界**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高噪声设备须远离敏感点,同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车辆运输路线,避开居民区,夜间应禁止生产及运输;生产车间应进行密闭并采用隔声墙体,破碎机、龙门剪、抓机、气割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区四周种植高大乔木,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隔油池浮油、废矿物油、废含油棉纱手套等进行分类收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危废进行分类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帐,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不可利用的破碎废物、收集的金属粉尘外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矿物油储存区、隔油池、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物料(矿物油、乙炔)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项目原料进厂前应经过严格筛选,严格按照环评文本要求控制种类,杜绝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化品及放射源容器等危险废物;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年*号公告)内容要求。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订),项目其中鼓励类。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FGQB-****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绵阳市环境保护局文件(绵环审批[****]**号)及《绵阳科技城农科区现代工业产业园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内容,项目不违背园区产业规划,租用的绵阳全兴种业厂房办理了环保手续(绵环函[****]**号),******为空置工业用地(绵城规设〔****〕***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 真:****-******* 邮 箱:******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号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