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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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绵阳市人民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文件名称:(请点击阅读或下载)绵环审批[****]***号关于绵阳市人民医院数字减影血管照影机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审批文号:绵环审批〔****﹞***号 审批日期:****年**月**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绵阳市环保局核安全科) 传 真:****-*******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号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