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政法与历史学院与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共建司法实践教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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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法学专业与司法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的结合,*月*日,政法与历史学院与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签署了校外司法实践教学基地协议。法学专业王新时老师和**名学生,在学院副书记娜仁图雅的带领下来到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参观了法院审判综合大楼,深刻感受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及当前“智慧法院”建设下的科技创新。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革华介绍了扎鲁特旗地域、入口以及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后指出,实践教学基地搭建起了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合作交流的平合,是将法院审判实践与院校教学相结合的一次积极尝试,是一件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好事,对实现法院工作在更高起点、更高平合上的新发展、新跨越具有重大意义。娜仁图雅教授表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既可助推民族大学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又能满足学院实践教学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民族大学法学专业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将不断密切协作,加强交流沟通,推动法学教育和审判实务的共同提高和发展进步。座谈会结束后,学生们开始了在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实习、从事审判事务性和辅助性的工作。 座谈会会场 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