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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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至*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主办,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与历史学院、民族法学学科承办的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内蒙古通辽举行。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司长、中国民族法学会会长杨正根,内蒙古民族大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陈永胜,通辽市副市长贺海东,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出席开幕式。来自各地民委、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民族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余人参加了会议。开幕式由贵州省社科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大华主持。 会上,陈永胜校长致词,他向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指出,我校高度重视法学专业的发展,现有民族法学硕士点*个。法学专业与通辽市共建法制教育培训基地,培训通辽市公务员、司法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万人次,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人员法律素质的提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陈永胜校长指出,此次大会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民族地区法治进程,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处理民族事务的法律水平,促进各少数民族共同发展和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希望通过本次年会的召开对中国民族法制建设和发展提出有建设性的见解,为推进依法治国的国策做出更大的贡献。 开幕式结束后,云南大学法学院沈寿文教授、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严永和教授、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与历史学院王福革教授分别作了题为《优惠照顾理论范式下的单行条例功能-以云南省红河州若干单行条例为例》、《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名号的知识产权保护》、《我国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问题之研究》的专题报告。 研讨会主题为加强四个体系建设,提高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分议题为建立完备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和建立民族法治实施、监督和保障体系。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寿文教授、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与历史学院娜仁图雅教授分别主持了相关专题的研讨。 本次会议为与会代表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与会人员纷纷表示研讨会开拓视野、受益匪浅,达到了会议的预期目的,会议获得了圆满的成功。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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