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环境局2019年3月21日环评审批批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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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时间 批文内容 * 永安市贡兴毛竹加工厂 竹板条加工项目 ***.******.*** 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或者永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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