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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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网络动态方式对石狮市鸳鸯池公园南侧金石花苑*-*号、*-*号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QZXZL*******。 *、标的名称:石狮市鸳鸯池公园南侧金石花苑*-*号、*-*号店面。 *、标的地址:石狮市鸳鸯池公园南侧金石花苑*-*号、*-*号店面。 *、标的面积:***.**㎡,其中*-*号(***.**㎡)、*-*号(**.**㎡)。 *、装修情况:以现状为准。 *、挂牌价:****元/月。 *、租赁期:*年(含*个月装修期)。 *、装修期:*个月。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前三年不变,第四年起租金递增*%(定比)。 **、租赁用途:商业、办公(高危险、高污染等行业除外)。 **、押金:三个月租金。 **、交易保证金:*****元。 (*)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 **** ****
**** ** **、公告时间:****-**-** 至 ****-**-**。 **、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自由报价阶段从****-**-**开始,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为**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并以*个工作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 (*)加价幅度:***元/月或其整数倍; (*)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看样时间:****-**-**至****-**-**。(仅上班时间) (*)看样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 **、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 **:**:**。 (*)意向承租人应至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http://***.******.***/portal/page?to=regUser)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用户名在网站竞价大厅(竞价看板)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楼***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承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网上报名: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意向承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特别提示: (*)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 (*)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移交; (*)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网址: http://***.******.***)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租赁期间,该标的所需水、电、卫生费等其它各种规费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应按时向相关部门缴交,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该标的室内如有老化破损情况出现,承租方应自行修补并承担相关费用。 (*)根据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甲方(泉州******)签订的《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相关条款,租金缴纳方式由乙方(承租方)缴纳至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指定账户,并由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具增值税发票。 (*)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如遇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甲方(泉州******)签订的《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提前终止或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签的情况,甲方与乙方的《租赁合同》条款不变,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对《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进行变更,新的出租主体由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确定,《租赁合同》主体变更手续完成后,原《租赁合同》终止。 (*)该标的为政府物业,租赁期限内如因政府需要出让该物业或出租方对该物业另有用途,需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清理好该物业原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将不予补偿。 **、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 (*)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该标的不得转租、转借或转让。 (*)承租方必须服从委托方的管理,并签订《房屋(场地)安全责任状》。承租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加强场所的安全管理,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的卫生。承租方应管理好在租赁标的内活动的人员,不得在租赁标的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此产生的问题和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和承担。 (*)租赁期间,承租方有权正常使用该标的物,并且应妥善保管、正确合理使用标的物,确保标的物的完好、安全使用。 (*)租赁期间,标的物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需在租赁标的物范围装修,必须书面报经委托方同意,并应经相应政府部门批准,依法办理手续后方可施工,相关费用及责任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如有续租意愿的,应当按照政府文件要求参加竞租,如竞租中标的,享有续租权,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如竞租不中标,租赁期满后,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应负责将该标的恢复原状。 (**)租赁期间,标的物自然损坏或损耗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租赁标的物无法使用的,承租方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没有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维护修复义务,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项材料]; (*)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报价开始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交易服务费: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报名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本中心网站:***.******.***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