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宿州市城区桥梁常规检测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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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区桥梁常规检测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城区桥梁常规检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ZFCG-*******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无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公路工程检测中心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西宁路**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海、魏倩倩、张瑜、徐峰、丁怀英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址:宿州市淮河西路 联系人:耿科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室 项目负责人:张 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关于安徽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的指导意见》(皖发改政策[****]****号)。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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