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项目拟审批公示(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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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审批公示(高新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电话:****-*******传真:****-*******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邮编:******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示日期*迁建冯营子初中工程项目承德高新区冯营子镇冯营子村承德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河北******迁建冯营子初中工程项目位于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冯营子镇冯营子村,项目总占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m*,建设内容包括*栋综合楼,*栋教学楼,*栋宿舍楼,*栋实验楼,*栋多功能报告厅,*栋食堂及风雨操场和其他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一)制定施工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并将有关环境保护要求纳入施工承包合同,对于涉及化粪池、防渗等与环保相关的重要隐蔽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部门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期严格按照《承德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规范施工。施工期扬尘采取设置防尘围挡、路面硬化、洒水降尘、施工物料盖遮篷布、控制运输方式、运输车辆减速慢行、运输建筑垃圾和土方车辆加盖篷布、运输车辆及时清洗等措施进行防治;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施工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有固定作业地点且噪声值较大的施工设备入棚作业、优化运输路线、车辆限速禁鸣、限制施工时间(晚**:**—早*:**,中午**:**-**:**禁止施工)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时,需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应提前张贴公告通知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及单位,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施工现场不得安装混凝土搅拌机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烹饪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表*中标准要求。(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区域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洗瓶水等实验废液统一收集至废液桶,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定期清运。(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噪设备采取封闭于房间内、选用低噪设备、加装基础减震设施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标准要求。(五)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饮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处理;实验室废液、废化学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定期清运,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六)******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