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内蒙古财政信息中心应用软件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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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一、采购单位:内蒙古财政信息中心 二、采购项目:应用软件 三、采购金额(元):******* 四、拟定的供应商:北京******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自治区财政厅信息中心于****年 *月** 日组织专家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专家组听取了介绍,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全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标准版)由北京******开发,已在财政部和全国人大进行使用。一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人预文字[****]*号)精神,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系统软件成果,加快本地区系统开发建设进程。二是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软件开发工作的函》(内人常财函〔****〕*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建议: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与财政部共同组织研发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标准版) 为基础,开发出适合我区实际的实用型软件。三是按照《财政部关于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号)中地方推进系统建设要“逐步与中央财政开发的基本版系统进行整合”。综上所述,为了保证实现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以及系统建设的一致性、完整性、延续性及配套服务,依据《政府采购法》第**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全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标准版)承建单位北京******建设实施。七、其他事项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艳军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人:刘希梓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相关附件: 论证意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单一来源论证.pdf内蒙古财政信息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