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地质灾害评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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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年广州市从化区政府储备用地价格评估、测绘、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编制及地质灾害评估服务项目(重招)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UT-***********]
各投标人:
******就****年*月**日发布的广州市从化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年广州市从化区政府储备用地价格评估、测绘、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编制及地质灾害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UT-***********)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应更正的事项:
*.*. 招标文件第**页:(*)具体的付款结算
项目服务经费按服务的具体项目实际(项目委托合同的实际数据)结算。中标人提交指定项目的报告后,由采购人向市财政申请款项,直接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实际支付的服务费=按收费标准计算的应付费用×(*-该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平均下浮率)。其中单个项目出让地价评估服务费最高限额为*万元(即单个项目出让地价评估服务费按收费标准计算的应付费用×该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平均下浮率≤*万元时,按实际数额结算;按收费标准计算的应付费用×该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平均下浮率>*万元时,按*万元结算)。
*.*. 招标文件第**页:第五条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中标平均下浮率为 %,实际支付金额=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平均下浮率)。项目服务费按服务的具体项目结算,纯土地按原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费,既有土地又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费,并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其中单个项目出让地价评估服务费最高限额为*万元(即单个项目出让地价评估服务费按收费标准计算的应付费用×该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平均下浮率≤*万元时,按实际数额结算;按收费标准计算的应付费用×该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平均下浮率>*万元时,按*万元结算)。
*.更正为:
*.*. 招标文件第**页:(*)具体的付款结算
项目服务经费按服务的具体项目实际(项目委托合同的实际数据)结算。中标人提交指定项目的报告后,由采购人向市财政申请款项,直接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实际支付的服务费=按收费标准计算的应付费用×(*-该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平均下浮率)。其中单个项目出让地价评估服务费最高限额为*万元(即单个项目出让地价评估服务费按收费标准计算的应付费用×(*-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平均下浮率)≤*万元时,按实际数额结算;按收费标准计算的应付费用×(*-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平均下浮率)>*万元时,按*万元结算)。
*.*. 招标文件第**页:第五条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中标平均下浮率为 %,实际支付金额=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平均下浮率)。项目服务费按服务的具体项目结算,纯土地按原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费,既有土地又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费,并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其中单个项目出让地价评估服务费最高限额为*万元(即单个项目出让地价评估服务费按收费标准计算的应付费用×(*-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平均下浮率)≤*万元时,按实际数额结算;按收费标准计算的应付费用×(*-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平均下浮率)>*万元时,按*万元结算)。
*.发布更正日期:****年*月*日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通知,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个工作日内即回传********-**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并同意对以上条款理解无误,对没有按要求回传确认的潜在投标人将视为未履行其报名资格程序处理,特此通知。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采购人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流花路***号之*达宝广场****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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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