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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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正安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正安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扩建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渗滤液处理站扩建工程,处理站原处理规模为**m*/d,扩建渗滤液处理规模为**m*/d,扩建后形成渗滤液处理总规模**m*/d。主要建设构筑物为泵井*座、二级A/O生物池*座、出水计量槽*座、臭氧和杀菌系统,以及危废间及配电房、膜处理间、鼓风机房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万元,预计施工工期*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
(*)废气: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施工机械运行、材料加工、水泥等建筑材料装卸、堆放、搅拌等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对扬尘进行治理,以确保施工扬尘不对区域空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不影响周围人群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材临时堆场物料流失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输以及设备安装等,这些设备噪声的声源强度在**~**dB(A)之间,主要对周围运输沿线敏感点产生影响。
(*)固体废物:主要为土地平整和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弃土和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多余的土、石、沙、砖和水泥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营运期
(*)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垃圾渗滤液处理过程中恶臭气体以及厌氧过程中产生的沼气可能会对周围带来一定影响。
(*)废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垃圾填理场产生的渗滤液处理后的清液、反渗透产生的浓缩液、非正常工况时的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
(*)噪声:运营期渗滤液处理站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等设备噪声。
(*)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
三、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施工期扬尘采取场地及时洒水,物料及时覆盖,对进出车辆限制车速,加强管理,不使用无证、报废车辆。
*、废水: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排污系统;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后回用于施工;
*、噪声:施工期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取降噪措施,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将影响降到最低。夜间施工须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发布公告提前通知可能受影响的人群,并做好协调工作。
*、固体废物:项目工程开挖土方尽量做到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理。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渗滤液调节池及污泥浓缩池均是封闭式设计,恶臭气体利用导气管引出,接入原渗滤液处理站沼气排空管排空或燃烧,由于垃圾填埋场面积较大,排空的气体经稀释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废水: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渗滤液,本工程渗滤液处理系统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运营期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的布局且渗滤液处理站的噪声源都在室内,利用墙体隔声等一系列的降噪措施后,设备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固体废物:营运期生活垃圾运至填埋场卫生填埋,对环境影响甚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至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正安县市政******;
联 系 人:骆兴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凤仪镇(县城管局内)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江苏******
单位地址: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号国际贸易中心办公楼**楼
联系人:沈工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邮编:******
正安县市政******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