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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常平镇翠珠路与常东路交接处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邮编:******项目名称:东******建设地点:东莞市常平镇田尾富兴路*号***室建设单位:东******环评机构:东******项目概况:东******位于东莞市常平镇田尾富兴路*号***室(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 *'**.**",东经***° *'**.**"。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万个。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位于东莞市常平镇田尾富兴路*号***室
根据前面的工程分析可知,项目营运期对附近环境敏感点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注塑废气,喷漆、电烤漆、UV光固化废气;辅助设备、生产设备以及通风设备产生的噪声等。
针对以上的主要污染问题,项目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针对废气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项目拟将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UV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拟将喷漆、烘烤、UV固化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将密闭车间内收集到的有机废气再经水喷淋+UV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针对生产设备噪声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的同时选择距离项目附近敏感点最远的位置;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一般建筑物墙体可降低噪声级*-**dB(A)。
②防治措施
(*)从治理噪声源入手,在噪声级别较大的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
(*)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把空压机设置在单独机房内,并对其进行隔声、消声和吸声处理。
(*)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各声环境敏感点。
(*)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项目产生的噪声再经自然衰减后,加上项目车间离敏感点有一定的距离衰减作用,可使南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承诺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