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物业--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18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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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公告信息   委托方名称:广******标的所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号*楼标的所在区域: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号标的证载用途:办公出租总面积:约****平方米标的物业情况说明:*、标的物业,位于地铁*号线团一大广场站与东湖站之间,毗邻各种成熟的商业大厦,周围基础设施完备,步行**分钟左右可到东山湖公园。*、意向承租方如对该标的有承租意向,可承租全部或部分标的物业,具体情况可进行洽谈。标的场所特色:*、公共交通: 江湾桥脚站,***路、***路、**路、***路、***路、***路、***路、***路、**路、**路、B*路等*、道路交通:东华南路*、地铁线路: 地铁*号线团一大广场站、东湖站*、附近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周边环境设施:东山湖公园、越秀区文化艺术中心、广东省中医院、东湖广场等等场地交付:按现状交付缴交租金规则: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将首月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的第**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租金递增:租赁期内每年递增租赁保证金: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付相当于*个月租金标准的金额作为承租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不能把承租履约保证金抵作租金。经营方向:出租方按照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出租,如承租方需改变租赁物业的上述使用性质及用途,须事前向出租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报批准手续后才能变更,否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承租方需向规划部门办理使用性质调整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费用。预公告有效期限: **个工作日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含个体工商户)。*.意向承租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诉讼仲裁案件破产的状态。*.意向承租方必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补充租赁合同》等合同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承诺无犯罪记录以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承诺无欠租记录和租赁合同纠纷。*、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可在预公告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以便安排洽谈会面和进一步的信息披露事宜。联系人:林小姐、谭小姐电话: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州交易所集团综合交易大楼本次公告仅为项目前期市场发动的预公告,以便于意向承租方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预公告程序完成后,委托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办理项目正式挂牌手续。该项目的相关内容以正式挂牌发布的信息公告为准。 广**********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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