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护栏改造工程更正/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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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年**月**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人行天桥顶棚与护栏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补充说明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人行天桥顶棚与护栏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致各供应商:本“补充通知(*)”为人行天桥顶棚与护栏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补充说明,与本工程的磋商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磋商文件中与下述相关内容相应修改。一、磋商文件补充说明:*、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规定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不得少于*****.**元。鼓励以保函的形式递交,保函格式自拟。*、磋商文件第**页第十款“安全生产经费”中的“供应商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按**,***.**元填报。” 变更为“安全生产费单价或总价:按(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暂估价的总计,机电工程招标时不含设备购置费)的*.*%计算。”*、磋商文件第**页的“暂列金额以固定价格的形式按总额计入工程总价内,供应商须按***** .**元填报。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变更为“暂列金额以固定价格的形式按总额计入工程总价内,供应商须按*****.**元填报。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磋商文件第**页第十一款“临时交通疏导维护费”的“以固定价格的形式按*****.**元总额计入工程总价内。该费用已包含该项目应用于施工期间为保证交通安全、维持交通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等费用(含交警部门要求的交通协管员的人员费用)。供应商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保证满足工程需求,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疏导,该报价为总额包干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施工期间如中标单位不能满足交通疏导维护的标准,业主有权自行补充相关设施,由此引起的增加费用业主有权从中标总价中扣除,用于支付发生的补充相关设施的费用(金额不限于上述总额价)。该费用已包含该项目应用于施工期间为保证交通安全、维持交通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等费用(含交警部门要求的交通协管员的人员费用)。供应商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购人对于该费用不作另外签证,该费用包干使用。同时执行以下规定:(*)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场地与周边的临时交通维护与疏导措施。(*)用于临时交通疏导的标志、标牌等均应按相关的规范文件,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在沿线以及各交叉口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牌;以及做足其它的各项措施,以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承包人应根据图纸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围蔽,在开工前须将施工围蔽方案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批,施工围蔽方案应能满足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及交通主管部门和交警等相关部门对围蔽的要求,且不低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年*号令)、《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佛山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要求。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采取的临时交通疏导措施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可根据《附件五 安全文明管理处罚细则》的约定课以违约金,如若承包人没有做好临时交通疏导而引起的人员伤亡意外,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变更为“交通管制经费以总额计量,交通协管费用于为保证工程施工而需要的占用交通设施或影响交通设施正常使用所发生的道路管制协管员经费,以及按主管部门如水利、交警、边防、公路管理等部门要求需缴纳的各种费用,所需费用按*****.**元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中,由承包人包干使用,交通协管费应专项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施工期交通安全维护费用于施工期间为保证交通安全、维持通车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等费用,投标人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保证满足工程需求,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疏导,所需费用以固定单价的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第***章中***-**至***-**各细目中,结算根据经发包人及监理确认的实际投入数量进行确认,按合同单价支付;施工期间如中标单位不能满足交通疏导维护的标准,业主有权自行补充相关设施,由此引起的增加费用业主有权从中标总价中扣除,用于支付发生的补充相关设施的费用(金额不限于上述总额价);以上单价按清单单价填报,不得调整。子目费用根据承包人工程的实施情况及工程进度,经监理人确认后按进度支付。其他本清单未列而实际施工有可能发生的临时项目,承包人应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业主不单独支付。所有临时工程项目费用均应包括修建、维护(或交工前养护)、拆除及清理现场等工作内容。”*、承包人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名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号】、《佛山市南海区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南劳社(****)**号】的有关规定,并应制定可靠的保证措施,按要求设立农民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和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严禁拖欠,并需每月向发包人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凭证(加盖承包人单位公章)。每期计量(除预付款计量)应结算工程价款中扣除**%作为农民工工资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中。*、承包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天内应签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按中标价的*.*%以现金或支票形式存入发包人指定账户作为代施工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该保证金统一由发包人管理,专款专用。自发出交工验收报告日期后三个月没收到投诉,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了农民工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凭证或工资条(加盖承包人单位公章)后,发包人一次性(不计利息)退还给承包人。具体详见本章附件六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澄清和补遗文件是对磋商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磋商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磋商文件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澄清和补遗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磋商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和补遗书为准。 *、本答疑、澄清和补遗文件等均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其他内容不变。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小姐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号*号楼***号联系人:黄展鸿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业东路*号联系人:袁志雄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特此公告。 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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