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新乡市卫滨区百城提质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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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滨区百城提质建设(平原路亮化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深圳市******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百城提质建设(平原路亮化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WCG*****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新乡市卫滨区平原路亮化工程施工,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四、项目预算金额:******.**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基本信息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
*、谈判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供应商需提供****年*月*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近三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
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 下午**:**-**:**(北京时间)。
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牧野区荣校东路聚仁小区A区**号。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年*月*日**:**整(北京时间)
九、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卫滨区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十、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新乡市卫滨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 ****-*******
地址:新乡市人民路***号
代理机构: 深圳市******
地址:新乡市荣校路聚仁小区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十二、监督部门:
卫滨区财政局****-******* 卫滨区监察委:****-*******
卫滨区审计局****-******* 卫滨区发改委:****-*******
卫滨区城乡建设局****-*******深圳市******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