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南环境评价报告书、表项目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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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环境评价报告书、表项目
信息情况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项目名称盛光集装箱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工业园区欣旺路*号(东亨水泥厂制品厂院内)建设单位天******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项目概况天******租赁******选址于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工业园区欣旺路*号,利用现有一栋单层厂房,预留***.*平方米,扩建盛光集装箱扩建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条喷漆生产线,包括:喷漆房*座、调漆室*座及配套喷枪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个特种集装箱的生产能力。项目给水、电力均由市政管网提供,车间无需取暖及制冷。项目不产生污水,现有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双桥污水处理厂。项目不设食堂及职工宿舍。项目环保投资**.*万元,用于营运期废气收集及处理装置、危险废物暂存、隔声和降噪、排污口规范化等。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每天三班,*小时/班,年工作日为***天。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废气主要为调漆、喷漆和晾干过程产生的VOCs和臭气浓度,调漆、喷漆和晾干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微负压,废气收集(收集效率不小于**%)后经干式过滤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净化效率不小于**%)处理后,最终经*根**m高排气筒(P*)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中新建企业“涂装行业-烘干工艺”的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VOCs在厂界处的浓度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根据计算结果,在现有车间外设置***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内现状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废水项目无废水排放。*.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风机和喷漆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上述噪声源经减振、厂房隔声后,各厂界噪声叠加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UV灯管和废催化剂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置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漆渣、沾染油漆废物(抹布、毛刷等)和废漆桶等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供应商回收处理。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明显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地下水正常状况下项目对地下水不会造成影响;非正常状况下,在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的情况下,CODMn和锌超标距离未超出厂界范围,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经物质危险性识别,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各类水性漆等为危险物质;经生产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主要风险为上述物质泄漏后给周围环境带来的次生、伴生影响。报告明确提出了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应急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