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农业技术试验站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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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一、招标项目名称:广西现代农业技术试验站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GXZC****-G*-*****-GXYL
三、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韦炜;联系电话:****-*******
地址:南宁市七星路***号;邮编:******
四、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号中明大厦**楼D座
邮编:******
联系人:韦成晓、韦顺
联系电话:****-*******、******* 传真:****-*******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澄清日期:****年*月**日;
六、现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澄清: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与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不一致;请各投标人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投标函附录中的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合同价款 %”,与本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不一致;请各投标人以专用合同条款***.******.***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投标函附录中的预付款额度“合同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与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中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不一致;请各投标人以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