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青山区农牧林水局设计项目资质招标二次招标变更公告采购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包采公〔****〕****号品目 采购单位包头市青山区农牧林水局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包头市青山区农牧林水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包头市青山区农牧林水局设计项目(水利工程)资质招标二次招标变更公告更正公告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农牧林水局设计项目(水利工程)资质招标二次招标项目编号:包采公〔****〕****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Y****SJ**-B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告类型:采购更正公告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发生变更,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三、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包头市青山区农牧林水局单位地址:青山区装备制造园区联系人:王晶波联系电话:******* ***********四、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内蒙古和誉******单位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层****室联系人:内蒙古和誉******联系电话:****-*******、***********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农牧林水局、内蒙古和誉******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