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桐梓县西湖路片区棚改项目安置还房项目项目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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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将 桐梓县西湖路片区棚改项目安置还房项目(一期)设计招标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合同条款,“第八条?支付方式 ”修改如下:
*.*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并通过发改部门审批后五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给设计人;
*.*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并通过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查通过后五日内,发包人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给设计人;
*.*项目主体验收合格后五日内,发包人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给设计人.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
本补充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以上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故开标时间不顺延。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
****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