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泊位使用权公开竞价确定实施主体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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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项目名称: 镇江新区大港片区、丁卯片区公交站台广告泊位使用权公开竞价确定实施主体 项目编号 CQ(****)第*号 挂牌起始日期 ****年*月**日 挂牌截止日期 ****年*月**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转让 标的 概况 标的*:大港片区公交站台广告泊位使用权(三年),主要为大港片区的通港路、赵声路、银山南路等路段的**座公交站台,其中站台上广告灯箱数量共计***个。 标的*:丁卯片区公交站台广告泊位使用权(三年),主要为丁卯片区智慧大道、楚桥路、纬五路、谷阳路等路段的**座公交站台,其中站台上广告灯箱数量共计**个。 存放地 大港片区、丁卯片区 标的现状 一号标的物是:大港片区的通港路、赵声路、银山南路等路段的**座公交站台内的***个广告灯箱三年的泊位使用权,规格主要分为*.**M**.**M的共计**座公交站台(广告灯箱**个);*.**m**.**m的共计**座公交站台(广告灯箱**个);*.**m**.**m的共计**座公交站台(广告灯箱**个),目前使用状态良好,可现场查看。 二号标的物是:丁卯片区智慧大道、楚桥路、纬五路、谷阳路等路段的**座公交站台内的**个广告灯箱三年的泊位使用权,规格主要为*.**M**.**M,目前标的物情况良好,可现场查看。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万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 (万元) 标的*:起拍价***.*万元(三年) 标的*:起拍价**.*万元(三年)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XB 注册地:镇江新区大港兴港西路**号 法定代表人: 夏志远 经济类型: 机关(职能机构)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广告泊位使用权公开竞价确定实施主体交易信息并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广告泊位使用权公开竞价确定实施主体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决策文件 《关于新区公交站台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的说明》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特别 告知 一、 中标单位每年需在**%的标的物上张贴不少于*个月的公益广告内容,公益广告内容由新区广告主管部门指定。 二、标的物更换广告内容,需报新区广告主管部门备案。 三、中标单位需保障标的物所在公交站台(包括顶棚、设施、地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污渍。 四、如因城市建设需要导致标的物减少,或遇重大创建保障任务导致公益广告张贴时间延长、范围扩大,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服从主管部门安排,不做资金补偿。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并将报名书面材料递交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在《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将第一年的交易价款支付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结算帐户,后续两年按协议书相关条款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参加竞买标的单位应持有工商注册(有效期内)广告经营资质,注册资金**万元(含**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参加竞买标的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标的交割 成交价款与交易服务费交清,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中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交易各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方式:杨先生****-********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 报名手续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cn/)查看相关信息,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意向受让方报名应提供: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工商注册(有效期内)广告经营资质,注册资金**万元(含**万元)人民币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度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 *. 承诺函 三、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备查文件 *、一号标的简介、清单和要求 *、二号标的简介、清单和要求 *、标的实景照片资料 *、关于新区公交站台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的说明 *、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书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登记表 **、其他特别说明 五、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由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本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将不低于*号标的**.**万元、*号标的**.**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缴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竞买。意向竞买人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竞买未成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如竞买成功后我“中心”将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若发生在中标后*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的情况即被视为违约,如买受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转让方违约则须另行承担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有底价的增价 增价幅度 (万元) *万元 自由竞价时间 ****年*月**日 上午**:**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附件下载 《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协议书》、《承诺函》、《收费标准》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转让方: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杨先生****-********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先生:****-******** 技术支持 **********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 (上午*:**-**:**,下午**:**-**:**) 单位地址 镇江市冠城路*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室 保证金开户银行:******镇江京润支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款银行 账户户名:镇江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