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编写《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发展报告》服务采购的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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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关于《编写《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发展报告(****-****)》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NS****-G****),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收到投标人来电询问,现对有关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P**第五节评分表技术部分第*项扶持小微企业产品打分准则原为:“……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年*月投标企业为员工购买社保的人员清单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现更正为:“……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年**月投标企业为员工购买社保的人员清单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招标文件P**第五章 格式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第*条原为:“*.本公司 ****年 *月从业人员共 人,其中购买社保人数为 人。” 现修改为:“*.本公司 ****年**月从业人员共 人,其中购买社保人数为 人。” 特此通知。 深******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