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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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建设单位句******项目名称年产风力发电机配件 *** 台(套)项目建设地点镇江市句容市天王镇常溧路 ** 号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句******拟改建产品为风力发电机配件,因企业建设出现产品方案等重大变更情况,故重新编制环评,******拟投资 **** 万元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建,年产风力发电机配件 *** 台(套)。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粉尘产生量较小,厂房加强通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抛丸粉尘经脉冲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源贡献浓度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计算及设定要求,本项目以厂房为边界设置 **m 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现有区域环境能够满足 **m 卫生防护距离之设定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相关环保管理要求,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新建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 * 中三级标准标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表 * 中 B 等级标准,接管到天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浦溪河。本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纳管排放后,对周围水体基本无影响。(*)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来源于切割、机加工、焊接、抛丸、冲压等工序的机械设备运转,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本项目东、南、西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 * 类标准限制要求,北侧厂界满足 * 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屑及边角料、铜杆边角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和废桶等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手套全部环节均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与生活垃圾一起清运。本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理措施是可行的。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置或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听证权利告知你可向句容市环境保护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电话(兼传真)****-********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审批联系人:丁钢固话:****-********邮箱:xzfwk****@***.com公示时间(*天)****年*月**日至****年*月**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