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浙江省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信息系统》全省维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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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信息系统》全省维护项目(****年度)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浙江省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信息系统》全省维护项目(****年度)*******项浙江省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包含了全省**个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的地区端业务和报表系统的维护服务。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 ******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绍兴市城东平江路***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黄尧教授级高工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严伟教授级高工浙江省行政机关首脑信息中心王晓冬教授级高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王宏宇教授级高工省大数据局赵程遥教授级高工省大数据局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年*月**日,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浙江省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年度)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专家组听取了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审阅了有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经讨论,形成论证意见如下: ******为《浙江省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单位,且系统在浙江省上线使用后一直由其负责全省维护工作。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专家组认为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为了确保系统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建******承担继续承担该维护项目。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 联系人: 王伟皓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号附件信息:* 《浙江省国有地地出让收支管理信息系统》全省维护项目(****年度)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扫描件.pdf*.*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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