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长兴智慧旅游管理系统-龙之梦乐园动态人口流量分析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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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长兴县旅游委员会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长兴智慧旅游管理系统-龙之梦乐园动态人口流量分析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长兴智慧旅游管理系统-龙之梦乐园动态人口流量分析项目*******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龙之梦乐园景区即将在****年*月开业,需要实时反馈景区的游客人数及人流量预警监测等动向,因此, 急需建设龙之梦乐园动态人口流量分析项目。目前省旅游局(现省文化和旅游厅)千里眼平台、湖州市旅游大数据平台都是由移动进行设计和建设。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最直接有******开发建设的旅游数据平台。同时****年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已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由中国******湖州分公司建设长兴旅游景区动态人口流量分析平台(长兴智慧旅游管理系统)。本次项目为长兴智慧旅游管理系统的扩展部分,新增太湖龙之梦乐园,实现太湖龙之梦的客流量分析及人流量预警监测等功能。考虑与省市县平台对接,为了系统的统一性、完整性、一致性,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确定中国******湖州分公司为项目实施单位。 八、 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湖州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二环西路****号综合楼*-**层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陈洁嘉兴市检******俞文清长兴县卫健局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浙江省旅游信息中心(现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与******签订了《关于共同推进基于手机信令的景区游客流量(承载量)监测系统的框架协议》,并由省旅游局(现省文化和旅游厅)下文通知,要求各市、******开展基于手机信令的景区游客流量(承载量)监测系统的合作,推动全省统一的景区游客流量(承载量)监测系统建设。 在《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认定标准》中,要求旅游大数据中心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目前省旅游局(现省文化和旅游厅)千里眼平台、湖州市旅游大数据平台都是由移动进行设计和建设。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最直接有******开发建设的旅游数据平台。 同时****年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已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由中国******湖州分公司建设长兴旅游景区动态人口流量分析平台(长兴智慧旅游管理系统)。本次项目为长兴智慧旅游管理系统的扩展部分,新增太湖龙之梦乐园,实现太湖龙之梦的客流量分析及人流量预警监测等功能。 若更换本项目承接主体,必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原有投资较大损失。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中国******湖州分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 长兴县旅游委员会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长兴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人: 卢主任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长兴智慧旅游管理系统-龙之梦乐园动态人口流量分析项目单一来源论证.pdf***.*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