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英俊镇人民政府吸污车辆采购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EITCL-JL-CZH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英俊镇人民政府吸污车辆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英俊镇人民政府吸污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规格、型号及数量:两辆吸污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项目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
*.*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度、****年度、****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业绩要求:近三年(****年、****年、****年)每年均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含一项);
*.*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信誉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cn)、中国政府采购网( ***.******.***.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注:(*)******名义签署合同,******名义签署;(*)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发售地点:******招标三部(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报名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 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信誉证明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公司近一年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供****年*月-****年**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以上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二道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招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长石公路*.*公里
联系人:王春成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楼招标三部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