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南城粤彩汽车维修服务部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南城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南城区新基社区广彩路南城区办事大楼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粤彩汽车维修服务部建设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号*栋***室建设单位:东莞市南城粤彩汽车维修服务部环评机构:重庆******项目概况:东莞市南城粤彩汽车维修服务部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号*栋***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东经***°**'**.**",北纬**°**'**.**"。
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使用面积***m*。项目从事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养护汽车****辆/年。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项目打磨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项目在加强车间通风的情况下,项目焊接烟尘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抛光粉尘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将喷漆、烤漆工序集中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第Ⅱ时段限值;项目不设员工食堂,故无厨房油烟废气产生和排放。
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汽车配件,******回收处理;废油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罐、含机油废抹布、含机油废手套均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